各学院(部):
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帮扶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我校校友、耶里夏丽公司董事长杨剑先生代表耶里夏丽公司向我校捐资,学校据此设立“山海”奖助学金。为规范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与管理,确保评选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山海”奖助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
二、评选机构
“山海”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统筹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审定等相关工作。
基本条件
山海奖学金
1.我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品学兼优的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上一学年一考课程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促进民族团结、校园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6.与其他高额(等于或超过3000元)奖助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山海助学金
1.我校当学年经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读的全日制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力量。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促进民族团结、校园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5.上一学年已获本资助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四、奖助学金设置
山海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与助学金两部分,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设置如下:
山海奖学金
每年评选10名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山海助学金
每年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每人资助金额为3000元,帮助学生缓解生活压力,支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配套提供生涯规划指导。
五、评选程序
1.申报阶段(6月26日—7月1日):学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填写《山海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初评阶段(7月2日—7月6日):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基本条件和评选标准,筛选出入围候选人,通知候选人准备终评材料。
3.终评阶段(7月7日—7月10日):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入围候选人通过风采展示、演讲答辩,汇报个人学习情况、家庭状况、成长经历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评委结合综合表现打分投票,拟确定奖学金获得者10名、助学金获得者10名。拟获奖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
4.颁奖、宣传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校官网、校园宣传栏等平台对获奖学生开展集中宣传展示。
六、上报时间
申请人本人需在7月1日中午12:00前递交下列候选人材料:
1.“山海”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2.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用第三人称写,电子版);
3.“山海”奖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4.最近免冠证件照一张(蓝色底,电子版,尺寸不小于768×1024);
5.清晰生活照一张(横向,电子版,尺寸不小于1024×768);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学部+姓名+学号(例:管理学部+张三+2311000111),另外邮件主题必须标注为:学部+姓名+学号(例:管理学部+张三+2311000111),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邮箱:ymhuan913@163.com
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奖助学金,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最终解释权归评审委员会所有,未尽事宜由“山海”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参考本办法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