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公平、践行精准帮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海湾助学金评奖条例》,现启动2025-2026学年《海湾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海湾助学金》由海湾村党总支捐赠,专项用于资助材料技术学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含中本贯通)。以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为准。
资助类型与标准
助学金类型 | 名额 | 标准 | 总金额 |
基础助学金 | 6人 | 1000元/人 | 0.6万元 |
劳动育人助学金 | 4人 | 1000元/人 | 0.4万元 |
合计:10人,共1.0万元。
申请条件
基础助学金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学习态度端正,上学年绩点≥2.0(一年级学生要求上学期绩点≥2.0);
优先覆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及因疾病、灾害等突发原因致困的学生。
劳动育人助学金
符合基础助学金全部申请条件;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实践,以第二课堂相关项目得分为准。一年级不低于10小时,二年级不低于25小时。
申请材料
《海湾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上学年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提供上学期成绩单)电子版;
申请资助育人助学金者,须附第二课堂得分截图,电子版。
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即日起至4月12日16:00,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学部评审:4月13日-4月15日,学部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并报海湾村审核。
资金发放:公示审核均无异议后,报基金会审批发放。
注意事项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类型,但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种;
基础助学金与劳动育人助学金均不可与当年度3000元(含)以上大额助学金重复申请,但可以与3000元(含)以上大额奖学金重复申请。
请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回已发资金;
获得资助育人助学金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志愿服务1-2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请于4月12日(周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技术学部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