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5-2026学年《海湾助学金》的通知

2026.04.09


为落实教育公平、践行精准帮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海湾助学金评奖条例》,现启动2025-2026学年《海湾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海湾助学金》由海湾村党总支捐赠,专项用于资助材料技术学部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经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含中本贯通)。以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为准。

资助类型与标准

助学金类型

名额

标准

总金额

基础助学金

6人

1000元

0.6万元

劳动育人助学金

4人

1000元

0.4万元

合计:10人,共1.0万元。

申请条件

基础助学金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学习态度端正,上学年绩点≥2.0(一年级学生要求上学期绩点≥2.0);

优先覆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及因疾病、灾害等突发原因致困的学生。

劳动育人助学金

符合基础助学金全部申请条件;

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或社会实践,以第二课堂相关项目得分为准。一年级不低于10小时,二年级不低于25小时。

申请材料

《海湾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上学年成绩单(一年级学生提供上学期成绩单)电子版

申请资助育人助学金者,须附第二课堂得分截图电子版

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即日起至4月12日16:00,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学部评审:4月13日-4月15日,学部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并报湾村审核。

资金发放:公示审核均无异议后,报基金会审批发放。

注意事项

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请类型,但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种;

基础助学金与劳动育人助学金均不可与当年度3000元(含)以上大额助学金重复申请,但可以与3000元(含)以上大额奖学金重复申请。

请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追回已发资金;

获得资助育人助学金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内完成志愿服务1-2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请于4月12日(周)16:00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技术学部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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