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教育事业,提高学生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品学兼优、有专业特长的人才,促进创新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上海晟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经友好磋商,无偿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并设立奖学金。
一、奖项设置
设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晟江机械”奖学金奖项。
奖项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晟江机械”奖学金 高才奖 | 5名 | 2000元/人 |
“晟江机械”奖学金 优才奖 | 10名 | 1000元/人 |
二、奖金颁发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晟江机械”奖学金,每学期评选1次。
2.评选后,由学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三、评定条件
(一)评定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3. 诚实守信,有爱心,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具有良好的合作与团队精神。
4. 在校期间成绩优良,学习刻苦,全面发展,在专业领域个人能力成长进步明显。
5. 学生在评审期间积极参加学部学生工作、表现突出、参加志愿者实习实践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评选时间与办法
1. 评选时间定于每年10月。
2. 评选以上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总评成绩为标准。
奖学金综合总评标准:50%智育分(学习成绩)+40%专家评议+10%特长分=综合总评。
五、评选流程
1. 报名阶段:采取个人申请,申请人员覆盖全院各个班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汇总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由班级辅导员进行人员考察,确认其参选人资格。
3. 评定阶段:成立“晟江机械”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晟江机械”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4. 公示阶段: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5. 公示期结束后,由学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六、其他
1.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助学金,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2. 本办法解释权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