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教育事业,提高学生实践、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品学兼优、有专业特长的人才,促进创新型应用技术应用化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设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野风药业”奖教金。
一、奖项设置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野风药业”奖教金共设1个奖项,并颁发奖金和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
序号 | 奖项名称 | 名额 | 奖励金额 |
1 | “野风药业”优秀指导老师 | 10名 | 2000元/人 |
二、奖励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制药工程专业教师、负责该专业相关学生工作条线的工作人员。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情况;
2.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在研究专业知识的同时提出问题,并尝试解决问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在评审期间积极配合学院学生工作,有思政教育培养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定工作日程安排
1.报名阶段:2025年10月13日——10月16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野风药业”奖教金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给学院。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化工学部学生办公室基金会负责人汤老师。材料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一份)及证明材料提交给第三学科楼A308汤老师。
电子版申请表提交到邮箱1377607812@qq.com
2.评定阶段: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2日, 成立“野风药业”奖教金评定委员会,按照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野风药业”奖教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
3.公示阶段: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
4.2025年11月,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野风药业 ”奖教金获奖证书。
四、其他
1.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参评人知情权,严禁各种不正之风。申请奖学金的教师,一定要真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追回已经发放的全额奖教金。
2.本办法解释权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化工与能源技术学部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