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处关于开展“浙江惠美励志奖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5.01.15

现将“浙江惠美励志奖学金”资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名额全校共10个名额校资助中心将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取前10名同学。

三、资助金额:每人2000

四、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本学年已通过学校困难认定;

6.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五、申请材料

本项目无需申请。

、注意事项

1.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2.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资助资格;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08730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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